新生注册与年度注册
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2020-11-23 20:28:04阅读次数:1785次
第一条 电大分校应于每年的2月25日和8月25日前结束新生入学资格的初审工作。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新生数据,生成学号后于3月1日和9月1日前向省电大上报新生数据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省电大审批的“开放教育本(专)科学生审批花名册”及数据备用盘到省电大进行复审。
第二条 省电大接收电大分校上报的新生注册数据,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和相关数据进行复审。对符合中央电大规定的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注册,打印“新生注册花名册”,加盖教务处公章。
第三条 省电大将复审合格的新生注册数据及“新生注册花名册”上报中央电大。并按中央电大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,由中央电大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终审。新生入学注册审核以中央电大终审结果为准。省电大按中央电大终审结果,及时对教务管理系统内相应的数据进行调整。
第四条 新生注册复审工作结束后,各分校应及时向省电大上缴有关管理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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